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中,债务纠纷相关原则有什么?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中,债务纠纷相关原则有什么?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1年01月26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民间债务纠纷是很常见的社会现象,主要指民间借贷债权纠纷。多数时候对民间债务纠纷的解决都会通过法院的判决,那么民间借贷纠纷处理中,债务纠纷相关原则有什么?

民间债务纠纷是很常见的社会现象,主要指民间借贷债权纠纷。多数时候对民间债务纠纷的解决都会通过法院的判决,那么民间借贷纠纷处理中,债务纠纷相关原则有什么?

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中,债务纠纷相关原则有什么?

北京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黄朝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原则债务纠纷相关原则: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3、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4、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北京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黄朝律师解析:

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要在借条上乱签字)。

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千万别碍于情面,帮人借钱。

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法学硕士。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审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动人事仲裁。
成功代理了多起建设工程、公司合同纠纷、劳动仲裁案件,获得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中  债务纠纷相关原则有什么  债务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中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09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