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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住权是如何设立的,房屋居住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1年01月14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那么房屋居住权是如何设立的,房屋居住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那么房屋居住权是如何设立的,房屋居住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房屋居住权是如何设立的,房屋居住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福建多助律师事务所林景华律师解答: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双方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办理居住权登记。

第二、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民法典》居住权的概念是,居住权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从概念理解居住权是权利人依据合同对他人住宅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目的是满足生活居住需要。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因为居住权设立的目的是满足居住权人生活居住需要。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居住权是保障居住权人生活居住需要,房屋所有人的出租行为会影响居住权人的生活居住,所以出租行为必须有合同约定或居住权人认可。

福建多助律师事务所林景华律师解析:

新增居住权的用益物权,实际上是把居住权和所有权分开,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其自由处置受到限制,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障碍,因为即使是房屋能够过户,但如果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还在持续,依然需要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作为购房者,如果房子是用来自住,一般也不会考虑此类房子。

设立居住权首先需要房屋所有权人与居住权人书面约定居住的条件、要求和期限,而后到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人的身份没有限制,可以是父母配偶也可以是子女、甚至还可以是保姆,且原则上居住权应该无偿设立。登记完成后居住权设立,居住权人根据合同约定对该住宅享有占有权和使用权,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一直住在里面。

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及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有效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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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房屋居住权是如何设立的  房屋居住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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