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不真正连带之债与连带之债有什么区别,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在债务关系中,是有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而有时可能也会有保证人。债有多种类型,其中就包括连带之债和不真正连带之债。那么不真正连带之债与连带之债有什么区别,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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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真正连带之债与连带之债有什么区别,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山东环周律师事务所宋毅律师解答: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不真正连带之债,是指数个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债之发生原因,对于同一个债权人,所承担的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如其中之一债务人完全履行其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即因为债权人债权之实现而归于消灭的法律关系。
连带之债的各个债务,具有共同的目的,即各个债务人依其意思或者法律的规定,为确保债权人债权之实现而互相结合,其中各个债务均是达此共同目的的手段。因此,连带之债的各个债务人,具有主观上的关联。这主要是由连带之债中的各个债务在多数的情况下具有共同的发生原因所决定的。而不真正连带之债的各个债务,则没有共同的目的,各个债务人基于各自的债之发生原因而分别地、独自地承担债务,只是因为这些债务指向了债权人的同一法益而偶然地、客观地发生了竞合,但债务人之间并没有确保债权人债权实现这一共同目的,并没有主观上的关联,故称之为“不真正连带之债”。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山东环周律师事务所宋毅律师解析:
不可分之债:数人负同一债务而债之标的为不可分给付,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为不可分债务。
共同之债:数人共负一个债务,在对外关系上无各债务人的应有部分,为共同共有债务,又叫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合伙债务。
连带之债只有法律规定的时候才承担连带责任。
湘潭大学刑法学硕士,执业五年,三级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在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及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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