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手续是什么,办理房屋预告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作为执行措施的预查封制度,旨在对尚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动产进行查封并借以保障申请执行人未来判决的履行。预查封与预告登记在不少场合会发生交叉,那么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手续是什么,办理房屋预告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网友咨询: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手续是什么,办理房屋预告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黄瀛洲律师解答:
具体程序:
(1)确定开放商拥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与开放商约定房屋预告登记。
(3)申请预告登记。在已完成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后,买房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
(4)申请成功后,去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黄瀛洲律师解析: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所谓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它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所以,预告登记是为了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而进行的一种登记。预告登记作出后,并不导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或变动,而只是使登记申请人取得一种请求将来发生物权变动的权利。纳入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对后来发生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排他效力,以确保将来只发生该请求权所期待的法律结果。
黄瀛洲律师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会会员,首席拆迁律师,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黄瀛洲律师执业严谨,法律实践丰富,持之以恒专注于法律风险的防范,以丰富的诉讼、非诉经验为当事人谋求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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