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大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小股东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小股东作为公司股东,其个人利益与公司总体利益在一般情况下应当是一致的,但是,因为中小股东一般都不能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且无法对公司的决策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当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常常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作出一些侵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和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中小股东应当充分利用法律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权益。
网友咨询:
公司中小股东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之股东诉讼?
河北瀛冀律师事务所金品凤律师解答:
常见的股东直接诉讼包括:股东身份确认之诉、股权比例确认之诉、请求支付已决定的股利之诉、公司帐簿、股东会纪录、董事会决议查阅之诉、公司强制解散之诉、反对股东回购请求权之诉、对表决受托人之诉、股东协议之诉等。
直接诉讼是股东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而派生诉讼是认为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的权利,从而间接达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目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如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造成公司损失应当承担责任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公司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公司法还是有一定的方式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金品凤律师普法: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金品凤律师补充: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