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是否应该负责,怎么规定的?
“双十二”的疯狂慢慢过去,“剁手党”们都陆续收到了自己心仪的商品,有很多商品都附有赠品,但是有些赠品的质量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那么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是否应该负责,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是否应该负责,怎么规定的?
湖北汉江源律师事务所郑亚雄律师解答:
从《民法典》角度来说,商家所谓的赠品与一般的赠与不同,消费者只有根据商家要求,在指定地点、达到指定商品消费总额时,才能获得赠与商品,因此商家的这一赠与是附条件的,而不是无偿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而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来讲,获取货真价实的商品是消费者不可侵犯的权利,即使是附赠品,也应当具备合格、合等级、合约定的品质,商家不得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假冒的产品。
事实上,商家用于促销的赠品大多也计入销售成本中,因此,赠品实际上也是商家用于销售的产品;
应当受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的约束。由此可知,商家用于促销的奖品或者赠品如果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退换或者赔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湖北汉江源律师事务所郑亚雄律师解析:
各商家的促销活动越来越多,促销的方式也越来越丰富,赠品促销一般不体现在发票或购物票据上,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最好保留商家促销宣传单据、赠品与所购买商品的包装,也可以采取拍照, 或者要求商家在发票上写明赠品的名称、型号等方式予以取证,作为日后维权的依据。如果发现赠品存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是“三无”产品或质量不合格等,可以及时向属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
从事法律工作三十三年,专职律师工作十五年,期间受聘为三级律师。湖北汉江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系十堰市人民政府PPP库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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