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企业破产后清算期多长时间,破产清算期限需要多少时间?
公司如果经营不下去的话,如果不选择破产的话,对于公司负责人就会承担很大的压力,而申请破产,进行公司清算如果进行的不及时的话也同样会造成很大的负担,那么企业破产后清算期多长时间,破产清算期限需要多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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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清算期多长时间,破产清算期限需要多少时间?
浙江创正律师律师事务所高杰峰律师解答: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法律对清算期限没有强制性规定,一般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完毕。
《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浙江创正律师律师事务所高杰峰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清算通知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可以采取两种方式通知债权人。一方面,投资人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另一方面,对于投资人无法通知的债权人,投资人应当予以公告,通过公告,请债权人申报债权。
2、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的,清算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通常也都是以公告的方式予以通知。
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破产清算是企业资不抵债或持续不能清偿时,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管理人对企业进行的清算。平常说的解散实际全称就是解散清算,不过破产的含义比破产清算要大,包括一整套破产程序的内容。
高杰峰律师,擅长处理建设工程领域的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企业法律事务(包括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审查等),民事纠纷(买卖、借贷、婚姻)刑事辩护等法律业务。坚持以客户合法权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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