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使用期间出现违法行为,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吗?
房东一旦与房客签订了租房协议,就与之建立了租赁关系,因此房东有义务保障出租屋内活动的合法性,这种监督的权力不是公权力,而是一种法律上的义务。但房屋租赁使用期间出现违法行为,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吗?
网友咨询:
去年我用租赁的房屋经营大众洗浴,后来因生意不好,按照合同约定转租赵某,在他经营期间,因发生利用色情敲诈消费者被公安机关处罚。现在房主要提前终止合同,还要我赔偿损失,理由是我利用营业场所违法经营。请问,我是否应当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余婷婷法律分析: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因此,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并依据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要求你承担赔偿责任。
余婷婷律师补充:
如果房屋租赁期间租房人发生违法犯罪活动,房东要负责任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东是要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如下: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余婷婷律师补充:
(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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