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金融证券 >> 综合证券收购的出资方式具体有哪些,是什么?
收购是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行为。一般来说,常用的收购方式主要有收购资产、收购股票、综合证券收购等。那么综合证券收购的出资方式具体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综合证券收购的出资方式具体有哪些,是什么?
北京朱雀律师事务所吴亚平律师解答:
综合证券收购的出资方式: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作为一种出资方式,必须满足许多条件,一般要求它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市场上流通。
二、认股权证。
认股权证是一种由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发出的证明文件,赋予它的持有者一种权利,即持有人有权在指定的时间内,用指定的价格认购由该公司发行的一定数量的新股。
《证券法》第五条,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北京朱雀律师事务所吴亚平律师解析:
值得注意的是,认股权证本身并不是股票,其持有人不能视为公司股东,因此不能享有正常的股东权益(如分享股息派发、投票权等),对公司现行经营政策,亦无从左右。购入认股权证后,持有人所获得的是一个换股权利而不是责任,行使与否在于他本身的决定,不受任何约束。
对收购方而言,发行认股权证的好处是,可以因此而延期支付股利,从而为公司提供了额外的股本基础。但由于认股权证的行使,会涉及到公司控股权的改变,因此,为保障现行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发行认股权证时,一般要按控股比例派送给股东。股东可用这种证券行使优先低价认购公司新股的权利,也可以在市场上随意将认股权证出售,购入者则成为认股权证的持有人,获得相同的认购权利。
一般而言,收购公司在发行认股权证时,必须详细规定认购新股权利的条款如换股价、有效期限及每认股权证可换普通股的股数(换股比率),为保障持有人利益,此等条款在认股权证发出后,一般不能随意更改,任何条款的修订,需经股东特别大会通过才行。
吴亚平律师,专职律师,法学博士,擅长专办全国大金额、重大复杂民商事及刑事案件,并致力于特殊资产投资及私募基金投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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