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挪用资金罪如何量刑处罚呢,怎么规定的?
生活中,总是有的人心存贪念,擅自挪用不属于自己的金钱,对于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如果符合了相关规定,那么也就是构成挪用资金罪。对于这个挪用资金罪在刑法上是要接受刑事处罚的,那么挪用资金罪如何量刑处罚呢,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挪用资金罪如何量刑处罚呢,怎么规定的?
广东斯子朗律师事务所刘刈律师解答: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对挪用资金罪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广东斯子朗律师事务所刘刈律师解析: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侵犯的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犯财产的性质,又有严重的渎职的性质。因此,刑法将挪用公款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八章的贪污贿赂罪专章中,而把挪用资金罪规定在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专章中。
3.侵犯的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公款,其中主要是国有财产和国家投资、参股的单位财产,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款项。
刘刈 主任律师 从业21年,主攻刑事辩护(侦查阶段会见、分析评判案情、安抚鼓励、解答疑虑,与公安、检察机关交涉取保候审、撤销案件,审判阶段力争轻判、缓刑、无罪)专业 尚法 正直 奉献 为您排忧解难。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