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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合同纠纷 >> 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是什么
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是: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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