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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添付”而产生的物由谁所有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0年06月15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因“添付”而产生的物的所有权归属确定规则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添付”而产生的物的所有权归属确定规则是: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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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添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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