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征地拆迁 >> 农村房屋拆迁,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房子,对于家庭观念很重的中国人来说,就是家的缩影,有自己的房子就有一个安身立命之所,有一个心灵的栖息之地。对于被征地农民来说,一定要了解农村房屋拆迁的审批程序的相关知识点。那么,农村房屋拆迁,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网友咨询:
农村房屋拆迁,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上海志良律师事务所任志勇律师解答:
农村房屋拆迁,一般需要经过的法定程序是:
一、地方政府报批。法律明确规定,征收土地的,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征收基本农田、耕地超过35公顷和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审批。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级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备案。
二、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公告。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收到征地批文10个工作日以内,由国土资源局将征地批文在村委会或村小组进行张贴公告。
三、前期洽谈、现场勘察。一个拆迁工程需要评估公司做,或者是招标,或者是直接委托评估机构。首先要了解大概状况,包括去现场初步勘察,了解评估范围、对象等。
四、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如果某评估公司要参与此次房屋拆迁,需要谈一下收费的问题,评估收费国家有指导性标准,同时参考市场情况商讨。委托双方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五、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当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征地补偿款的发放。一般征地补偿款先行发放到当地村委会,再由村委会统一组织发放到村民个人。但要清楚补偿协议是由政府和我们被征收个人签订的,村委会是没有权利和我们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
任志勇律师解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除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住宅经过依法批准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除外。
所以,应当清楚的是,农村房屋下面的宅基地,其土地性质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管是修路、建设水利工程等项目建设进行拆迁,还是进行棚户区改造或城中村改造进行拆迁,第一步都必须先将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
如果相关部门以协议拆迁的名义和我们谈判,就要警惕其征收的合法性了。这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规避土地征收的程序,违法拆迁。试想征收程序本身就不合法,怎么可能保证补偿既合法又合理呢?所以说,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履行上述合法的征地手续,是完全有理由拒绝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的。
熟悉民商事经济纠纷案件,上海本地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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