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疫情相关 >> 复工后,因工作量减少、公司经营不善等原因,公司是否可以减低或调整劳动报酬

复工后,因工作量减少、公司经营不善等原因,公司是否可以减低或调整劳动报酬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0年02月17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内容,如需要调整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除法定事由外,原则上应当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对于特殊经济困难时期,为了稳定公司、避免和减少裁员,政府部门也会允许公司依法采取减薪措施,但原则上仍然需要协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仅因疫情原因导致员工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内容,如需要调整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除法定事由外,原则上应当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

对于特殊经济困难时期,为了稳定公司、避免和减少裁员,政府部门也会允许公司依法采取减薪措施,但原则上仍然需要协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仅因疫情原因导致员工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疫情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疫情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3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