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医疗纠纷 >> 如何认定医疗过失行为,有什么赔偿标准?
“过失”则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虽然预见到了却轻信此种结果可以避免。有过错就有赔偿,那么,如何认定医疗过失行为,有什么赔偿标准?
网友咨询:医疗过失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孙丽花律师解答:
医疗过失行为的构成必须要满足以下4个要件:
1、行为人有法定的注意义务;
2、行为人具有履行注意义务的能力;
3、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履行注意义务;
4、行为人没有履行注意义务。
赔偿的数额,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孙丽花律师解析:
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分为几种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医疗过失行为有哪些
1、医疗过失行为的构成要件就是衡量一个医疗行为是否是过失行为的标准。
2、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有三类: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了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重大医疗过失,不适用当事人申请处理程序和当事人协商处理,民事责任除外,其处理机关应是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和法院:不属于当事人协调处理的范围,民事责任除外,当事人自行协商无效。
3、当事人协商解决中,医方是解决后7日内履行报告义务,需鉴定的由双方共同委托鉴定。鉴定费由双方协商预交和承担。争议解决前,卫生行政部门并无职责主动处理。对重大医疗过失事件,医方应在12小时内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调查,并应当进行医疗事故判定或移交医学会鉴定、鉴定费由医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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