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医疗纠纷 >> 患者知情权包括哪些内容
公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对病情、诊疗方案、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等事项依法享有知情同意的法定权利。
网友咨询:
患者知情权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解答:
患者的知情权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的过程中可以要求了解所有必要相关信息的权利。患者的病情知情权包括有权了解自身所患疾病的名称、现状、程度、真实情况和发展趋势;有权选择医方拟将采取的治疗方案和治疗措施,以及为避免危险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患者可以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对自己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享有处分权,从而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治疗方案有接受、拒绝或选择的权利。对不具备完全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或实施保护性医疗的),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监护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患者授权的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人员、其他委托代理人。
律师补充: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且不能取得患者意见时,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不能取得患者近亲属意见:
(一)近亲属不明的;
(二)不能及时联系到近亲属的;
(三)近亲属拒绝发表意见的;
(四)近亲属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情形,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医疗措施,患者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不予支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怠于实施相应医疗措施造成损害,患者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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