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精神病人犯罪监护人是否该担责,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处理?
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患有轻度精神病、精神发育不全、神经官能症及病态人格的精神障碍者。那么,精神病人犯罪监护人是否该担责,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精神病人打人,杀人作出犯法的事情,他的监护人承担责任吗?病人本身已成年,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他的家人会赔钱或者坐牢吗?毕竟家人不能时刻守在身边,精神病也不容易治好。如果精神病人对别人造成伤害,怎么办?
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苏宾律师解答:
精神病人犯案,其监护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因其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由监护人承担。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18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苏宾律师解析:
精神病人犯罪的处罚规定: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由此可以看出:
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
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
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资深专职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二十年。前检察官,曾在检察机关工作十二年,历任检察员、公诉科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等职务。在二十年的法律生涯中办理了大量的案件,对法官、检察官办案思维非常熟悉,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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