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房子已经出租了,还能买卖或抵押吗?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那么,房子已经出租了,还能买卖或抵押吗?
网友咨询:我有一处物业,已经出租。现急需用钱,我还可以出售或者用它来作抵押吗?
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于志强律师解答:
房子出租后是可以再抵押或者买卖的。但是出售该房屋的,应当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产权人在房产出租后,仍然可以行使对房产的处理权。 房产出售以后,如果原租赁合同中没有列明该房产出售时租赁合同即中止的约定条款,则新的产权人就成为新的出租人,租赁合同延续有效期限。若租赁期间房产被产权人用于抵押,如果抵押权人(金融机构)没有处理该房产,产权人没有发生变化,对租赁关系没有影响;即使抵押房产被抵押人处理,其租赁合同也继续有效。
但是,房产出租人(房屋产权人)要出售该房产,必须在三个月前通知承租人,让承租人有一定的考虑时间和联系搬迁的时间。同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承租房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租出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于志强律师解析:
租赁合同法律效力的认定: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 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法学,专业,正义,负责。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