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私家车位被占用物业是否有责任,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在很多时候,我们的小区都是有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管理小区里面的安全和卫生等问题,那么,私家车位被占用物业是否有责任,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车位长期遭人占用,甚至遇上联系不上车主,物业是否有责任?
山东丰浩律师事务所何俊杰律师解答:
业主可先追究作为车库管理方的物业公司相关责任,同时取证后起诉侵权车主并要求赔偿。
私家车位受物权法保护,作为车库管理方的物业公司收取了停车位的物业管理费,即对车位负有管理义务。物业公司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他人侵占业主的车位,存在明显的工作疏失,应承担相关责任。业主可要求物业公司组织力量拖走车辆,再设法找到占用车位的车主追究其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何俊杰律师解析:
物业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产权人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及其公共部位进行维护、修缮,承担居住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维护、清扫保洁以及产权人和使用人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
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应该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当物业公司不能履行物业合同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权解除合同。
3、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物业公司对所管理的内容采取重大措施时,应该经过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同意,如公共设施的重大修缮,拆除等情况。
4、接受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及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必须符合行政法规的规定。
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
(2)审议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
(3)听取和审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报告;
(4)决定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大会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应如何处理?
业主、使用人未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日加收应交纳费用3%的滞纳金或者按约定加收滞纳金。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业主、使用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条例,市房地产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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