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小情侣在大厅广众之下做不雅举止,该如何看待?
情侣的亲密举止,情到深处,情不自禁,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两个人的亲密举止不应该是在还私密的空间里进行吗?大庭广众之下,有这种过分亲密的举止,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
很多电影电视连续剧为了渲染剧情,为了表现出男女主角不管不顾的激情投入,会出现在热闹的闹市区,两人全情投入,完全忘了周围环境的亲热接吻举动。
但只是一种艺术表现手法,艺术来源生活,但高于生活。若激情戏情节真实在生活中上演,就没有那么浪漫,而让人觉了多了一些不舒服的感觉。
在公园偶遇小情侣亲密,那是一个傍晚时分公园里还是人来人往。很远就能看到他俩在并不偏僻的道路上接吻。
两人全情投入接吻、拥抱、到处乱摸,在无遮挡物的大路上,很是显眼。倒是我不好意思了,自个儿绕路而行。
秀恩爱,现在很多便利的条件,找你一个隐蔽的场所,你随便儿秀,爱怎么秀就怎么秀。你秀走到大街上,就不能怪别人说你、骂你、对你指指点点了?这些做法还算是客气的,外一哪个好事者录了视频,拍了照片儿上传到某热门网站,你想不“红”都难了。
中国是礼仪之邦,还是要子遵守必要的公共场所社交礼仪的。公共场所小情侣的过分亲热行动,直接定性为个人行为,与他人无关,显然也不够客观。
在大厅广众之前还是注意自己的言行,因为你的周围有老人,有孩子,你要注意对他们的影响,也要注意让别人的心里舒服不舒服,不能只顾自己。
这种事情怎么说呢?说好听点就叫有需求就有市场,说难听点绝对是伤风败俗,哪哪不能秀恩爱,搞缠绵,非要大庭广众之下,真的是道德的缺失。下面我从三个层面分析一下这种行为。
1、道德层面
我们支持大庭广众下正能量的情侣互动,但绝对不是伤风败俗的亲密行为。
接吻:我常见的就是小情侣躲在公园的榕树边上,两个人抱在一起互相啃,这种行为对成年人倒没什么,因为毕竟大家都是从这个阶段过来的。主要是对未成年有极其不好的影响,公园的未成年很多,看到你们这么搂搂抱抱,会影响未成年的身心健康。
摸腿:这就有些过分了,你说你忍不住了可以去宾馆开房,你们这样在公众场合的不雅行为跟耍流氓有什么区别。公众场合尤其公园,运动场,老人小孩较多,看见这一幕怎么教育小孩,说现在年轻人开放?这是增进感情呢!
露点:别说锐哥坏啊,锐哥见到这种现象就直接打电话了,说有人有危险,让警察来。我只想说公众的文明语言大家共同保持和维持。这么做谁要为你们的不雅行为买单?这对别人不好对自己同样也不好,至少你们不知道害臊吗?
2、法律层面
法律不拒绝你们的亲密行为不代表民众不会谴责
公众场合的道德规范我们要共同遵守,毕竟这是大家的环境,大环境的不健康会助长社会的不良风气。我们倡导讲文明,树新风,表典范的真善美风气,而不是你觉得无伤大雅的亲密行为,这种行为实则对青少年成长极为不利。
3、社会层面
生活很美好,爱情很美好,但我们这样表现出来爱情观是庸俗的爱情观。
我们倡导健康生活,绿色生活。尤其青少年要树立正确的爱情观,两性在爱情中处于正能量的相互引导关系,而不是为了满足私欲不顾大众风气。这种自私自利不顾后果的做法严重违反了社会规范,锐哥都看不下去了!青少年心智发育不成熟,善于模仿,这样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在公共场合文明行为,对他人保持尊重,为这个社会守住道德底线,这也是现代社会文明的基本体现。守住社会底线,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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