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故意杀人之后又分尸可构成什么罪,会加重处罚吗?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那么,故意杀人之后又分尸可构成什么罪,会加重处罚吗?
网友咨询:故意杀人之后又分尸可构成什么罪?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呢?
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王建东律师解答:
故意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之后分尸的行为是为了掩盖犯罪行为只有一个犯意,并且是杀人的一部分,此时应当以本罪一罪处罚,该行为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不是为了掩盖犯罪行为则单独构成侮辱尸体罪,该行为已不是杀人的一部分,这是两个犯意,而且无法牵连,此时应当以本罪与前面构成的故意杀人罪实施数罪并罚。分尸的行为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的一个依据。
《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建东律师解析: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犯罪主体的。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主体包括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危害结果望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态度心理。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
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间接故意包括三种情况:(1)为了追求一个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2)为了追求一个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3)在突发性案件中不计后果,动辄捅刀子的情形。
曾在石家庄中级法院担任法官多年,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和疑难重大经济案件,在多起有较大争议的案件中胜诉,现为石家庄盈科高级合伙人,商事诉讼与知识产权部主任,模拟法庭律师实战训练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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