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公司因效益不好辞退员工,且没有赔偿的是否合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法治理论的不断的影响,很多人或多或少都懂一点法律,比如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员工,那如果遭遇无故辞退员工怎么办?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网友咨询:
我所在的公司,老板因为效益不好无理由辞退了我,我要求赔偿,老板说要等到这个月25,然后这个25没有发我工资,打电话问行政,说必须让我亲自到公司然后给我现金然后没有说赔偿的事情,问题是我是外地的已经回了老家,现在不可能为了这点钱在回去,公司这么做合理吗?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张学凯律师解答:
公司这样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如果公司没有向你支付相应的赔偿,你可以根据劳动法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给予双倍的补偿。补偿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本人二个月的工资。
张学凯律师解析:
什么情况公司解除合同不需要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劳动者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届中顾杯中国百强大律师、临沂市兰山区金牌律师、兰山区政协常委、临沂市政协委员、临沂市仲裁委仲裁员、临沂市社区组织联合会副主席兼法律分会会长。担任多家公司、单位、区县政府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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