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征地拆迁 >> 暴力拆迁被拆迁人应该如何应对?怎样维权?
在现实生活中拆迁的事情是非常多的,拆迁人进行拆迁的时候,就需要与被拆迁人协商赔偿的问题,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不成时,暴力拆迁的行为是非常多的,那么,面对暴力拆迁,被拆迁人应该如何应对?怎样维权?
网友咨询:如何应对违法暴力拆迁,遇到违法暴力拆迁怎么办?报警有用吗?
上海知亦行律师事务所汤金花律师解答:
面对暴力拆迁被拆迁人可以通过:
1、了解补偿内容和补偿标准。由于每个地方的发展水平不同,因此补偿档准也都不尽相同,被拆迁人可通过当地官网上查看补偿标准,由此推算出补偿是不是合理。
2、做好调取证据的工作。我们都知道,只要是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权益的,必定都需要证据。
3、及时报警。实践当中,有当事人报警,但警察不出警的情况,此时,采取自力救济是一方面,另外,要及时拨打当地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电话,如果当地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不处理,要及时拨打上一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电话。如果可能的话,委托他人或自行到当地派出所亲自报案。
遇到暴力拆迁时,被拆迁人可采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方式进行维权。
汤金花律师解析:
《行政复议法》规定,如果对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群众只能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只是对执法部门或者拆迁办作出的决定不满,可以直接到政府法制局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是60天,申请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天之内要申请行政复议,超期就无效了,但是如果群众的确不知道决定书早已下达,也可以行政复议,但是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如果拆迁者拿出了群众知情的证据,群众的复议请求将被驳回。
行政诉讼,《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书》中就明确规定,“群众不服决定,也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行政复议和诉讼不能同时进行,可以先复议后诉讼,也可以直接诉讼。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汤金花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本律师执业以来办理过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继承,劳动争议等案件,秉承对自己负责,对客户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执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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