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合同纠纷 >>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内容有哪些,要注意什么?
我国在土地上分为不同的种类,不同的种类规定的使用用途也不同,农村集体土地是对农村土地的一个大的划分,农村集体一般情况下只能通过竞拍、公开协商的式方取得承包权。那么,在签署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要注意哪些内容?
网友咨询: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要注意的内容是什么?
北京甘华律师事务所井欣律师解答: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事实和文件。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要注意的内容是:
一、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程序要合法。
二、发包方、承包方、发包方的确定。
三、土地承包的种类。
四、承包方的义务。
《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井欣律师解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土的用途。
(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合法依据,是约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土地承包到户后,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采取口头合同的形式,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口说无凭,难以收集证据,分清责任。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便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互相监督,也有利于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 身份证 一致;“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北京甘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业十余年,擅长处理公司股权纠纷、房产、合同、侵权等民商案件,在股权转让领域处理了多起隐名股东纠纷、股权善意取得纠纷、无处分股权无效纠纷等热点有代表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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