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会如何赔偿?
机动车是现在除了私家车以外道路上十分常见的一种车辆,对于这种车辆的偷盗是十分的方便的,所以很多不法分子都是选择对于机动车车辆进行偷盗。
网友咨询:
买了一辆二手车正常过户本人是车主,还没来得及买保险车就被盗了,但原车主那里有一份保险,可是他向我索要高额的费用,我不给就不配合签字,请问怎么样才能让保险公司直接把赔偿款打到车主?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唐彤平律师解答:
被保人必须是车主、本车号,这两样都与你无关,将来理赔就是麻烦,行驶证车主,与被保人不符理赔不了。
唐彤平律师解析:
第一关于机动车所有人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52条规定:“盗抢、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此处与租赁、借用等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发生分离有些类似,但在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或者抢夺情形下,法律之所以规定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等是唯一责任人,主要考虑到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占有和驾驶机动车并非出于机动车所有人的意愿,而是基于违法行为,况且在“盗窃、抢劫或抢夺”等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并不能控制有关风险,也未获利,因此,不宜由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对此,早在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便明确:“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关于保险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条例明确了两个问题:一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二是由此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还规定了抢劫或者抢夺两种情形,基于国家设立机动车强制保险的初衷以及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的法律属性,在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或者抢夺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保险公司有义务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且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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