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法院判过后即可监外执行吗?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
网友咨询:
在哪种情况下法院判过之后可以监外执行,都需要什么程序?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贾春雷律师解答:
监外执行由法院判决中直接体现,无需另作申请。有如下三种情况可以在判决后申请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贾春雷律师普法:
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贾春雷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主办或参与办理上百件案件,涉及范围包括房地产、合同、交通事故、婚姻、劳动争议、刑事等多个领域,表现突出,得到了客户的认可与肯定,并且担任多家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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