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因受贿罪被判刑十一年,可在保外就医期间减刑吗?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网友咨询:
2007年5月入狱,因为受贿罪判刑11年。2009年减刑1年6个月,2010年10月因为严重疾病保外就医(63岁),对于这种情况还有可能在保外就医期间获得第二次减刑的机会吗?另外,什么时间可以再申请假释?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昶广平律师解答:
可以减刑,假释需要执行一半刑罚以上才可以!
昶广平律师解析:
服刑人员在保外就医期间,属于监外执行,一般来说不符合减刑条件。《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有期、无期从减刑之日起算,其余从原判决之日计算。
监外执行是什么?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且适用监外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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