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民事调解书可以去法院重新调解吗?
离婚调解书的效力与法院判决书的效力是一样的。如果能证明调解违背了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调解程序不合法等再审理由,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撤销离婚调解书。但难度很大,最多能改财产分配部分,对离婚部分不可能从离改成不离。
网友咨询:
离婚民事调解书可以去法院重新调解吗?
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孙宾泽律师解答:
不可以。调解书一经生效,就具有了法律效力,除非你们之间再次达成新的协议,或能证实第一次调解符合法律规定无效的情形,否则基本没有反悔的余地了。
孙宾泽律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协议无效:
(一)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
下列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销。
孙宾泽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八条 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第一百四十九条 调解书需经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以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日期。
一、当你是在上述条件下签收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后,反悔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二、只有在非上述条件下(亲友、民间非调解组织)的签收的调解书,才有反悔的可能;三、就是第二条情况下签订的调解书,在没有证据表明具有胁迫等非法情况下签订的、在对方起诉法院时也有直接证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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