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男方父母赠与的拆迁安置房需分割吗?离婚时安置房怎么分?
目前,我国对农村房地产权和城市房地产权实行二元制的管理体制。即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对其房屋下的土地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国家对农村房屋至今未建立起登记制度;城市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城市居民对其房屋下的土地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国家并建立了房地产权行政登记机关对之进行登记。农村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的分割可以参照城市夫妻共同共有的非房改房的分割办法。
网友咨询:离婚房产分割
男女都为二次婚姻、并且结婚8年 男方有一女 女方在男方宅基地家居住 现在国家占地建房 补偿20万 分得两套80平米的房子(4千左右/平米) 男方把房屋一套写自己女儿的名字 另外一套写自己的名字 女方没有 女方就把20W 存到了自己的名下请问这种情况 如果离婚怎样分配?
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曲骆律师解答:
您好,两套房子都是婚前房屋拆迁所得,属于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分割。补偿20万也是婚前房屋财产形式的转化,同样不参加离婚财产分割,即使存在女方名下也不能当然直接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拆迁时有女方户口钱或者购房面积,则女方有权要求分割。
网友咨询:
离婚案中,男方父母赠与的拆迁安置房用分割吗?1女方户口不在北京2.拆迁时她有面积,男方父母出资买的,离婚这样的房产如何分割?
曲骆律师解答:
你好,如果你们的财产是婚后取得,登记在你们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下,那么这个财产一般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一方的原则进行分割。一般是在平均分割的基础上,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子女一方。如果你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谁的就归谁所有。
曲骆律师总结:
如果不通过法院,而自行协议离婚的,则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对动迁安置房或补偿款做一些约定,但切记:只能处分夫妻双方的权利,而不能干涉其他第三方的利益,包括未成年子女,否则这部分约定就是无效。而且如果自己所认为的权利份额,将来被他人提出异议,经法院生效判决或调解重新分配的,也一样会影响到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关此方面的约定与法院判决不一致的,有可能被撤销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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