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现在可以强拆吗?哪些情况下不能强拆?
城市要发展就避免不了拆迁,国内的“钉子户”比比皆是,很多人都在因为赔偿金额以及其他的事项不愿意让政府工作人也将建筑物拆迁,这时就会有“强拆”的出现。那哪些情况下不能强拆?
网友咨询:
现在可以强拆吗?哪些情况下不能强拆?
盛成盼律师解答:
政府可以强行征收土地房屋。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如被征收人即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行政诉讼的,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盛成盼律师补充:
下面几种情形不的施行强拆: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但规程第二十条规定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时应提交被拆房屋证据保全公证书的规定,即在政府下达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前,被拆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就办好了,实践中,都是在取得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后,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前完成该项公证工作的。
盛成盼律师结语:国家在拆迁方面越来越规范化,这样可以有效的减轻被拆迁方与拆迁方的矛盾,我们要知道,当房屋遭遇强拆或者补偿不合理时,我们一定要冷静的处理,收集好相关证据以便后期提起诉讼,切记不可采用极端方式,否则只会得不偿失。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