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房东不退还押金租客应该如何应对
在社会实践生活中,为了保障房屋租赁合同的顺利履行,通常出租人会想承租人收取一定的押金,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般房屋出租押金收取、房租押金在法律上的定性、房东不退还押金的应对等法律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般房屋出租押金收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押金属于“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范围。因此,纳税人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向对方收取的押金,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征营业税。若发生退还押金,可允许从当期计税营业额中予以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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