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经济纠纷 >> 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失的怎么赔偿?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网友咨询:
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失的怎么赔偿?
律师解答:
申请人行使财产保全权利有错误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财产保全申请人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依法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二是确有实际损失的存在;三是损失的出现与财产保全错误申请有因果关系;四是申请人对错误财产保全具有过错。
判断申请人的申请是否存在错误,应当结合具体案情,通过审查申请人是否存在通过保全损害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过错、保全的对象是否属于权属有争议的标的物、被申请人是否存在损失、是否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等因素予以考虑,不宜简单地以判决支持的请求额与保全财产数额的差异判断申请人是否有错误。“申请有错误”作为财产保全损害赔偿成立的条件之一,申请人是否承担责任,错误判定成为责任认定的关键。五种类型:(1)申请人不具有保全请求权而申请保全;(2)不存在保全的必要性;(3)采取保全措施的对象错误;(4)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价值远高于其请求;(5)所申请采取的保全措施发生错误。
律师补充: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财产保全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应当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的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何种程度的主观过错能够构成财产保全损害赔偿责任,采取普通人的注意义务标准,将重大过失纳入申请人主观过错范围内,可以在申请人诉讼权利保护、权利滥用限制和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之间进行合理平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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