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抵押担保 >> 保证方式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保证方式,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在保证合同中应明确保证的方式,从而更好地明确保证人地责任承担方式。因为不同地保证方式,保证人承担地责任不相同。
网友咨询:
保证方式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保证方式有两种,即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内容,具有债务人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认定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未起诉债务人的,不得先起诉保证人。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的,判决书主文须明确保证人仅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未偿还债务时即承担保证责任、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内容,不具有债务人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审判实践中,保证合同中常见的以下几种约定,应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1)保证人于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于主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
(3)约定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则无条件承担履行债务的责任;
(4)约定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则在接到债权人通知后一定期间内履行债务。
律师补充:
保证合同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订立的,由保证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因此,作为担保法律关系,实际上包括了主合同关系和保证合同关系,由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和债权人与保证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构成。
在实践中,保证人要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在签订保证合同前,要仔细阅看保证合同内容,如果保证人并没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意思表示,对合同中的“连带”二字要特别注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保证,也要明白如果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仅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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