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倒卖文物罪怎么处罚?
倒卖文物罪,是指单位或者自然人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网友咨询:
倒卖文物罪怎么处罚?
律师解答:
【倒卖文物罪】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客观行为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出售或者为出售而收购、运输、储存《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的,应当认定为 “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成立本罪,还要求情节严重。责任要素除故意外,还要具有牟利目的。行为人着手实施倒卖行为之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成立犯罪未遂。比如行为人在出售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时还没来得及交付文物就被警察当场抓获的,应当认定为犯罪未遂。行为人实施完毕倒卖行为的,成立犯罪既遂。
将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倒卖给外国人的,同时触犯了本罪与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属于狭义的包括一罪,从一重罪论处。盗窃珍贵文物后出售的,也属于倒卖;由于侵犯了新的法益,应将盗窃罪与倒卖文物罪实行数罪并罚。
律师补充:
所谓倒卖,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出售或者为出售而收购、运输、储存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行为,行为人倒卖的对象只能是国家禁止经代的文物。
认定倒卖文物罪中的“倒卖行为”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1、只要具有牟利的目的,无论是低价进高价出还是高价进低价出,都应该属于“倒卖”行为。2、收购他人手中的文物,无论收购的价值高低,只要不具有出卖的目的,而是出于收藏、研究、欣赏的目的,就不应认定为“倒卖”。购买时出于收藏、欣赏等非牟利的目的,在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因对该文物失去了兴趣而转卖给其他文物爱好者不应当认定为“倒卖”。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