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婚后男方出首付买房子,离婚后怎么分?
大家都知道,现在的婚姻需要花大价钱,婚姻必不可少的是,房子、车子这两样。并且其中的这两样大都是由男方支付,男方除了支付这两样东西,还需要,支付大把的彩礼。那么婚后男方出首付买房子,离婚后怎么分呢?
1、婚前首付款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若离婚首付款不需分割给对方;
2、婚后还贷款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若离婚,要房子的一方,须按婚内还贷总金额补偿50%现金给对方;
3、房产证只登记男方一人名字,则房子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但男方须将婚内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现金给女方;
4、若房子登记为夫妻两人名字,则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与妻各占50%产权权益,含房子增值相应利益。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1、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避免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2、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离婚案件,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了过错离婚的法律后果,即让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对受害方的法律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
3、公平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就是要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扶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患病方,等等。这是公平原则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的体现,需要司法工作人员科学、正确地适用到一个案件中。
男方出资法律上肯定是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所以对于具体的问题解决需要自己合理的进行处理,这样自己的权益维护才会有着法律上的保障,但是生活中此类问题的解决会有一定的限制,因此有关的当事人在争议的时候需要多加留意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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