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公司法务 >> 关联公司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公司法》修订后对公司设立门槛的降低,公司运营自主化的深入,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倾向于采用关联控制方式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关联公司的意思是企业与其他企业直接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
网友咨询:
关联公司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关联公司是由两个股东以上成员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与企业有以下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是关联企业: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3)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
实践中裁判机关对于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中关联关系的认定更注重实质审查,必要时法院还可能依职权主动审查。
律师补充:
关联公司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关联公司是由若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体公司之间构成的公司联合体;
(2)关联公司是通过资产、合同等纽带联结而成的;
(3)关联公司是基于特定的经济目的而联合起来的。
法律并不禁止关联交易,建议集团公司及有交易往来的关联公司间应诚信合作,尽量避免人员以及办公地点的混同,做好会计凭证及公司账簿规范关联公司经营行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的,构成人格混同,关联公司由于关联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关联公司相互之间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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