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行政许可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那么,行政许可的特征有什么呢?
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
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
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方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
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应当是明示的书面许可,应当有正规的文书、印章等予以认可和证明。
一、行政许可的种类有哪些?
1、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指的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驶某种权利的行为。
2、特许。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
3、认可。认可是对相对人是否具有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通常采取向取得资格的人员颁发资格、资质证书的方式,如会计师、医师的资质。
4、核准。核准是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标准、规范的判断和确定。
5、登记。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和特定身份的确定。
二、行政许可范围是什么?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题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行政许可是一种依据申请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是一种国家一般禁止行为中的特殊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也是有一定的范围的,只有在许可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才可以行使行政许可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通过一定的程序审核通过某种行政行为,给予该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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