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抵押担保 >> 连带责任担保的特点有什么你都清楚吗?
连带担保责任是指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是一并要求债务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连带责任担保的特点有什么呢?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保证合同的分类有什么?
(一)主从合同的形式。所谓主合同,是指独立存在,并为保证合同担保履行的合同,而起担保作用的保证合同就是从合同。
(二)主从条款的形式。就是保证人与债权人并不专门订立一个单独的保证合同,而是由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三方共同订立一个合同,在这个合同中,写上一个保证条款,注明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义务和责任。
(三)保证人单方出具担保书的形式。即保证人向债权人出具书面担保书,表示愿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保证义务。
(四)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盖章的形式。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对保证的内容没有明确的约定,所以要按法律的规定来推定保证的内容。
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
3、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找法网提醒您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时,保证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保证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或设有物的担保时先执行担保物权为由而拒绝清偿;
4、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
5、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颇为有利,保证人的负担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轻。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如果存在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要求他们共同或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确定的,根据其各自的责任不同,其承担责任的份额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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