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疫情相关 >>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需保障及物价情况,备受公众关注。而有些商家却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严重影响了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也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阻碍。那么,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1、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
3、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4、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5、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6、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7、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8、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哄抬物价行政处罚的特征是什么?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行政相对方实施了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规范的行为。
二、不按要求主动报告行踪,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政府部门要求近期到过中高风险区域或者重点场所、接触过阳性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居民主动向所在社区或者单位报告情况,并积极配合做好医学调查工作。有的人认为自己虽然经过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场所,但是已经过去好几天了,身体也没有不适,为减少麻烦,隐瞒不报,此种行为同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义务,如因隐瞒旅居史、接触史,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平时生活过程中相应物品价格小幅度上涨都是很正常的,但有个别商家,总是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故意积压商品,一些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商家所销售的价格已经完全不符合实际情况,对哄抬物价的可通过视频保留相关证据,随后到工商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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