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男子认为买到事故车,如何要求赔偿
谢先生因交通事故对购买9个月的新车进行维修,陆续发现多处异常,认为买到“事故车”,便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4S店称,提车时已当面检查确认。因谢先生未交鉴定费,无法确定案涉车辆问题的形成原因和时间,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消费者在购车取得车辆后如发现交付车辆与约定不符,解决方式有:
1、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车合同、支付凭证、购车发票、车辆4s店记录、保险记录、交易过程中与销售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资料。
2、与出售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3、准备起诉、仲裁资料。
4、如发现车辆系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架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或者有凿改迹象的车辆,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
消费者购买商品时需要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本案中,谢先生的诉求之所以被驳回是因为在发现车辆存在瑕疵时未能及时告知商家,在诉讼中没有缴纳鉴定费未尽到举证责任。所以,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除享受权利以外,还应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2、爱护商品,尊重经营者的劳动和服务。3、按照说明书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商品,按照服务规则接受服务。4、投诉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等问题时应如实反映情况,并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本案中的谢先生在买车时没有检验好,并且在发现车辆有瑕疵后未能及时告知商家,导致了自己负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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