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三姐妹为遗嘱效力闹上法庭,代书遗嘱怎样才有效
近日,江苏无锡法院审理了一起遗产纠纷案:老人去世后二女儿在法庭上拿出三份遗嘱,第一份遗嘱是二女儿写的,上面有父亲的签名和手印。第二份是村委会工作人员代写,这份遗嘱上同样也有父亲的签字和手印,不过没有注明时间。第三份是第二份遗嘱的打印版本。法院审理后认定,三份遗嘱均无效遗产由三名子女共同继承。
此案中的遗嘱怎样才算有效呢?
对于代书遗嘱来说,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
一、遗嘱人立遗嘱的时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四、遗嘱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六、遗嘱上有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
这三份遗嘱中,第三份遗嘱是打印的,那么对于这种打印的遗嘱是否需要遗嘱的合法形式,是否有效呢?打印遗嘱是属于遗嘱的合法形式的,对于打印遗嘱在具备遗嘱应当具备的必要有效要件的基础上,再满足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
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由于此案中三份遗嘱均被认定无效,所以最终遗产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的,那么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呢?
在法定继承中,继承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具体来说,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他们都放弃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开始继承遗产。
遗产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那么原则上三名子女就应该均等分割遗产。不过如果他们三人中其中一人存在以下情况的,则对这个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一、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
二、对老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
如果说他们中有人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却没有赡养老人的,则对这个人可以少分甚至不分给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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