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什么是救助义务,未成年人有救助义务吗?
3个小朋友结伴游玩,6岁的小明不幸溺亡,其父母在悲痛之余,将7岁的丁丁及其父母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
救助义务
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法定救助义务通常都是限定在有特殊身份的人身上的,陌生人之间如果没有发生什么事,是不会有强制性的救助义务的。
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
1.父母有救助子女的义务、丈夫有救助妻子的义务。
2.职务上、业务上所要求的义务,此即国家工作人员基于其职务而产生的履行公务的职责。
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如合同行为和自愿接收行为。
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即先行行为导致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处于危险状态时,行为人负有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危险或者防止结果发生的特定义务。
未履行救助义务的法律后果
夫妻关系、父子关系等都是有紧密联系的关系,当存在这种亲密关系时意味着也存在基于此产生的救助义务,若不及时积极作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救助义务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民法调整的客体或其承担的义务不足以承担全部的责任则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被救助者生命受到威胁,而救助者有能力救助而未救助导致被救助者死亡的承担刑事责任,过失杀人或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有救助义务吗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身体、智力发育还未健全,面对突发紧急情况,自保尚且不足,救助他人更无能为力。
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相互之间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未成年人切不可徒手跳入水中施救,也不可手拉手试图将落水者拉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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