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了解多一点,办事快一点!行政许可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那么,行政许可的种类有哪些呢?
1、普通许可。是由行政机关确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备从事特定活动条件的许可。
2、特许。是由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利、被许可人可以从事特定行为的许可。
3、认可。认可是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技能进行认定的许可。
4、核准。是行政机关对某些事项是否达到特定技术标准或者经济技术规范的判断、确定。
5、登记。是由行政机关确立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特定主体资格。
一、行政许可的特征有哪些?
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
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
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方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
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应当是明示的书面许可,应当有正规的文书、印章等予以认可和证明。
二、行政许可的原则有哪些?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某种活动或者行为过程和结果的公开,是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保护。
3、便民原则。便民原则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许可过程中能够廉价、便捷、迅速地申请并获得行政许可。
4、救济原则。救济原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求国家予以补救的制度。
5、信赖保护原则。
6、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
7、监督原则。
市场主体在展开经营过程中,从事销售或者提供服务,前提条件是取得许可证书。在我国目前行政许可分为五种,最常见的是普通许可,另外还有特许、核准、登记和认定等。比如创立公司,就需要去办理工商登记,拿到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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