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金融证券 >> 什么是证券公司虚假陈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如何认定?
证券公司虚假陈述
虚假陈述是指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也称不实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
证券公司虚假陈述,是证券公司在证券发行、上市过程中作出的虚假陈述,通常与证券交易无关。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过程中向其客户作出的虚假意思表示,可能构成欺诈客户行为。
证券虚假陈述是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的典型形式,也是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易发多发行为。
虚假陈述的认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虚假记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中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重大不实记载,或者对其他重要信息作出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描述;误导性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隐瞒了与之相关的部分重要事实,或者未及时披露相关更正、确认信息,致使已经披露的信息因不完整、不准确而具有误导性;重大遗漏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对重大事件或者重要事项等应当披露的信息未予披露。
责任认定
发行人在证券发行市场虚假陈述,导致原告损失的,原告有权请求赔偿损失。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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