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抵押担保 >> 保证合同的一般规定及注意要点
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
保证合同内容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拟定保证合同过程中注意的要点
1.列明合同各方身份信息,并与身份证明材料核对一致。
2.明确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及债务人履债务的期限。
3.明确保证范围。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保证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明确保证方式。保证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为一般保证。
5.明确保证期间。未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人出具承担保证责任的承诺书早于借款合同,是银行贷款活动中的正常现象,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反担保是对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后所取得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担保,只要担保人履行了担保义务,即可向反担保人求偿,而不问担保人履行了何种担保责任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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