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放火罪与失火罪的区别是什么?
由于火灾引发的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案件数不胜数,但如果是故意纵火,或者是过失引发火灾,这两种行为构成的犯罪是不同的,前者构成放火罪,后者构成失火罪。
网友咨询:
放火罪与失火罪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放火罪与失火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在客观方面,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
2、放火罪:主观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失火罪: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
3、放火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也可构成。失火罪:年满16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
律师补充:
司法实践在认定这种案件中,有时会发生过失犯罪转化为故意犯罪的情况。若行为人主观罪过已转化为间接故意,因而构成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放火罪,不应再以失火罪论处。
放火罪和失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我国严厉打击的刑事犯罪。两罪虽以一字之差,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两种法律后果。如果着火,其危害性是相当严重的。火灾猛于虎,安全无小事。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