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行业交流 >> 小额诉讼程序,你应该知道
新的《民事诉讼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于小额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
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顾名思义,是一种以救济较小权益为对象的简易快捷的诉讼程序,是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针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简单金钱给付的民事案件,适用比一般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广义的小额诉讼与传统的简易程序并无严格区别,二者仅仅是诉讼标的额和简易程序有所不同而已。狭义的小额诉讼,是指基层法院的小额诉讼法庭或专门的小额法院适用比普通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审理数额甚小的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小额诉讼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小额诉讼程序是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瘦身版”,以小、简、快为特色。
小额诉讼案件作为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适用一审终审制度。小额程序在举证答辩、开庭宣判、文书制作等方面更为简便,举证答辩也更加简便。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小额诉讼程序简化程序不减权利。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异议的,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第一,必须是简单的民事案件。第二,案件标的额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第三,小额诉讼适用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等,涉及人身关系、财产权属关系、涉外案件、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下落不明以及当事人提起反诉的,不适用小额诉讼。
小额诉讼程序通过程序简化,可以说是简易程序的“瘦身版”,不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也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体现了公正和效率并重,将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
(二)涉外案件;
(三)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
(四)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五)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
(六)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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