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公司法务 >>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网友咨询: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律师解答: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五)公司类型;
(六)经营范围;
(七)登记机关;
(八)成立日期;
(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子营业执照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核发的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根据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姓名和身份证信息,辅以面部识别,经过实名实人认证,通过身份验证后方可在手机移动端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下载领取电子营业执照。
律师补充:
经营者依法只需取得营业执照即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已取得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但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发给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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