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好评返现”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经常网购的市民应该不陌生,每次拆开快递包裹后,里面除了购买的商品以外,往往还会附上一张小卡片,上面印有“带图80字以上好评返现5元”类似的返现广告。
网友咨询:
“好评返现”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律师解答:
“好评返现”属于违法行为。
“好评返现”是网络经营者为了获取较好评价,以返回少量现金或给予购物优惠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做出“好评”的行为。商家通过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违反规定,通过物质利益诱导用户对商品或服务作出正面评价,扭曲了消费者的真实反馈,误导了其他消费者,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律师补充: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一)虚假交易、虚假排名;
(二)虚构交易额、成交量、预约量等与经营有关的数据信息;
(三)采用谎称现货、虚构预订、虚假抢购等方式进行营销;
(四)编造用户评价,或者采用误导性展示等方式隐匿差评、将好评前置、差评后置、不显著区分不同商品的评价等;
(五)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六)虚构收藏量、点击量、关注量、点赞量、阅读量、订阅量、转发量等流量数据;
(七)虚构投票量、收听量、观看量、播放量、票房、收视率等互动数据;
(八)虚构升学率、考试通过率、就业率等教育培训效果;
(九)采用伪造口碑、炮制话题、制造虚假舆论热点、虚构网络就业者收入等方式进行营销;
(十)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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