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邻居将内开入户门改外开,合法吗
装修房屋不仅可以使房屋在有限的空间内发挥最大的利用价值,还可以让房屋所有者住得惬意舒心。实践中,不少入户门内开的产权人,基于扩充室内空间、放置物品、美观及便利生活等原因,将原本内开的入户门改造成向外开启。
网友咨询:
邻居将内开入户门改外开,合法吗?
律师解答:
新房装修擅自改变入户门方向,系对其专有财产的改造,并未改变其作为住宅的使用用途,若入户门的使用并未影响其他业主在楼梯间公共走廊内的通行,作为相邻不动产的邻居,在日常生活中,应负有一定相互容忍的义务。但因擅自改变入户门朝向,在入户门向外全开时,将导致公共通道狭窄,对通行造成安全隐患时,妨害行为已超过必要的容忍义务范围,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律师补充:
相邻关系,是指依据法律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邻里之间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多一些理解与宽容,彼此换位思考,相互体谅,正确处理通行、采光、通风、排水等方面的相邻关系。发生相邻权纠纷的解决途径:
第一,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愿先行协商,和平解决争议;
第二,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当事人各方可以请求村委(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或者乡镇调解中心,对争议进行调解。同时,可以提请有关主管部门(比如国土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城管部门等)给予协助,妥善调解纠纷;
第三,在当事人协商不成,调解失败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起诉至法院,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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